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子女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在以下情况,可以消除成年子女的户口:1、成年子女意外去世的,父母应当先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2、成年子女因某些原因将户口迁出去的,父母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从而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因此,父母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注销成年子女的户口,不存在法定情形的,不可以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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