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双重户口,是指一个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户口。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