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离婚证件需要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另一种是起诉离婚,需向法院提出。二者所需材料及证件不完全一样。 前者需要双方本人共同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及单人彩色照片并填写相应登记材料; 后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根据起诉请求准备起诉状及其他证据材料。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离婚需要的证件主要是: (一)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没有孩子的可忽略;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协议离婚:1.离婚协议书3份(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结婚证 3.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有效身份证件 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需接受婚姻登记员的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继续办理,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不予办理。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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