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驾驶证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遭遇禁驾。 2、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说明他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时,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处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就没有违法行为,不要处理,就不存在违法记分了。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不全是有记分的,比如违停不记分,超速就要记分,主要看是什么样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