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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榆林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释义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一、租房超过30天能办备案登记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以下特点:
    1、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任何影响。不同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
    2、登记备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并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登记只是基于管理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的、基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的目的、基于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费的流失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行业管理手段,不涉及合同的对抗效力。
    这一点与房屋买卖、房屋抵押不同。
    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
    1、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3、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审批权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5、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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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