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障投保人因患有特定的严重疾病而获得的赔偿。但是,有些重疾险在免责条款中规定了一些条件,例如投保人年龄超过一定年龄、已患有某些疾病等,则不予赔付。这些免责条款是否应该根据年龄和性别等因素进行调整?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排除某种疾病的保险责任,除非该疾病已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2.《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事项,并明确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某种职业、从事某种活动、居住或者旅游于某些区域的,应当明确该约定与保险费率、赔偿责任的关系,并且保险公司应当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真实、全面告知。 综上所述,重疾险开胸拒赔免责条款是否应该根据年龄和性别等因素进行调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但是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事项,并明确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