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具体有什么主要义务 |
释义 | 出卖人有下列主要义务: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给买受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以及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其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义务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义务有:1.交付标的物义务,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义务,使得买受人获得标的物;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负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出卖人有什么主要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义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以及瑕疵担保的义务等。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瑕疵担保的义务,附带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应当依约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依约支付价款。 出卖人义务是什么 出卖人有下列义务,即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瑕疵担保的义务(即保证卖方对出卖物有处分权)。 出卖人需要遵守什么义务? 1、出卖人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2、出卖人应确保标的物没有瑕疵。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被第三人以出卖前的任何理由追索。 如果发生该标的物因第三人有追索权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出卖人应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 4、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卖方应按期交付标的物。 如果出卖方发生了某种事先未预料到但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延期交付标的物,应事先征得买受方的同意,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