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品如果没有国家相关标准,应制定企业标准并按以下程序到质监局备案。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质监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人员初审后受理(1个工作日)。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承诺期内办结(2个工作日)。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答复申请人取件。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备案,有窗口工作人员将企业申请材料退回企业(2个工作日)。申请表格:《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 法律依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企业,企业产品标准还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