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在公共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些情况,可能会导致招标结果被认定为废标。其中,一些常见的情形包括:1.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未能按照规定提交齐全、准确、合规的材料;2. 招标文件制定不当,内容标准不明确、要求不实际、条款不合理等;3. 没有达到法定的参与招标人数或者无人参加招标,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竞争;4. 采购项目已经取消、变更或者暂停,不能继续开展招标。对于这些废标情形,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结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市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废标的情形,避免出现误判或者遗漏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 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本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采购活动:(一)严重违反本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二)采购文件制作不规范,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三)采购人主观恶意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导致采购活动失去公正性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