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因工逝世的一次性抚恤金自己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逝世的一次性抚恤金自己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规范: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日子困难补助费规范: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目标中,断定因工逝世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爱人);赤军的(不含爱人);增发100元遗属系孤单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