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延迟退休并非所有群体同步推行,而是从目前退休年龄相对偏低的群体开始逐步实施。这一政策的推出时机,实际上充分考虑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变化的状况。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2030年之后,减少幅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从2011年高峰期的9亿多,减少到2050年的7亿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趋势,显然会和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产生对冲效应。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被隐性地缩短了,这将导致社会总体劳动力资源减少更多。而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是维持“人口红利”的一种方式。在产业结构提升、劳动条件改善的情况下,老年劳动者可胜任的工作岗位其实变多了,如果未老先退、能干先休,这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于劳动者而言,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机制,退休金收入也不会有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