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拒绝抚养费以拒绝与孩子见面? |
释义 |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看孩子,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时间可协商,无法协商可由法院判决。如行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不出抚养费有权看孩子。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在探视的过程中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抚养费与探访权的关系及法律规定 抚养费与探访权是家庭法领域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和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父母之间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所支付的费用,目的是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探访权则是指非抚养父母与孩子保持亲子关系和交流的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抚养费与探访权是相互独立的,即无论是否支付抚养费,非抚养父母仍享有与孩子见面和交流的权利。法律强调,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亲子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因为拒绝支付抚养费而剥夺非抚养父母与孩子见面的权利。 然而,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非抚养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来决定探访权的具体安排。这是因为抚养费的支付与父母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有一定的关联,如果非抚养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且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不足,法院可能会限制其探访权,以保护孩子的利益。 总之,抚养费与探访权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但相关的概念。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探访权是非抚养父母的合法权利。虽然一般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探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支付抚养费与非抚养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程度来决定探访权的具体安排。 结语 抚养费与探访权是家庭法领域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和明确的规定。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探访权是非抚养父母的合法权利。虽然一般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探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支付抚养费与非抚养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程度来决定探访权的具体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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