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可以给老师行政处分吗 |
释义 | 学校不可以给老师行政处罚。理由如下: 1、学校不是国家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2、罚款只能由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学校只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社会机构,无权对学生作出罚款的决定。 学校有权开除教师公职。理由如下: 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对于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综上所述,学校不可以给老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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