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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只有中级法院才可以判决吗
释义
    判决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县级法院是没有权利判决死刑的。中级人民法院有判死刑的权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一、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的情形如下:
    1、属于主犯的;
    2、故意杀人外有其他罪行的;
    3、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
    4、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的;
    5、杀死多人或多次故意杀人的;
    6、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
    7、杀死孕妇的;
    8、杀害社会特殊群体或知名人士的;
    9、故意杀人行为民愤极大的。
    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如下: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缓复核的概念和程序, 是什么意思?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三、死刑复核需要多长时间
    死刑复核要两个月以上。
    法律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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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