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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才是合法收养?
释义
    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是合法收养。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收养孤儿去民政局还是孤儿院
    去民政局。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的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二、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能要求其赡养吗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收养子女的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没有子女;
    2、是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是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是年满三十周岁。
    此外,除上述规定外,独身男收养的女孩还应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此外,合法收养的程序是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自次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收养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寻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弃婴、儿童生父母或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无法找到弃婴、儿童。公告期限不计入登记期限。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要求收养人、被送养人和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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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