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 土地出让金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 转让房地产 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 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