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在120cm以下的,卖方缴纳500元,建筑面积在120cm以上的,卖方缴纳1500元。 2.买卖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05%缴纳。 3.出售收益分成,由卖方上交。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属于标准面积内的部分,其售价在每平方米4000元(含)以下部分,全部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至5000元(含)元的部分,80%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部分,50%归出售人所有。出售超标面积部分,其售价扣除售房职工支付的购买超标面积的房价款后,余款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