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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释义
    本文讨论了破产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以及未到期的债权被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此外,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以及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清算组解除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债权人有权获得赔偿额。最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中,担保物的价值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也属于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本文讨论的是破产债权申报。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和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以及未到期的债权被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此外,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以及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清算组解除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债权人有权获得赔偿额。最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中,担保物的价值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也属于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破产债权申报是破产程序中重要的一环,也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有权请求权。
    其中,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债权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所欠他人的债务,无论是已经到期还是未到期的债权,都应当进行申报。而破产申请受理后新发生的有权请求权则是指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新产生的债权,例如破产申请受理后提起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所产生的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债权申报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即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满二年后,债权人方可进行申报。同时,债权人进行申报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债权的发生时间等。
    总之,破产债权申报是破产程序中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破产申请人来说,正确理解和掌握申报内容,及时申报债权,有助于在破产程序中获得应有的权益。
    结语
    破产债权申报是破产法中重要的一环,需要债权人正确识别债权类型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本文对破产债权申报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成立无财产担保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被视为已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同时,债权人还应该了解连带债务人和保证人破产时,其享有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最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中,担保物的价值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也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该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正确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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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