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诉讼书要注明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要明确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债务人)、以及可能存在担保人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详细的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 第二、要明确是借款合同纠纷。 第三、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明确主张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金或者逾期还款所产生的银行同期利息。 第四、要具体详细的说明主张权利的事实与理由,此部分要明确借款的时间、地点、用途以及约定还款的时间,并说明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事实,如果起诉可能会或者已经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或者无法实现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第五、最后写上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具状人处签字或者盖章,写明起诉时间。 第六、在起诉状后附件详细的证据目录,并注明每份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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