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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民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关知识。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并管理的土地,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而使用权是指在不改变财产本质的前提下,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一、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吗?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并管理的土地。农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其所的有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它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各个农民集体享有的结构:农村所有的土地呈现三级所有的结构:第一级所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第二级所有是村农民集体所有;第三级所有是乡(集)农民所有。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转让是否有效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二)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拓展延伸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而使用权则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将集体土地用于农业、工业、商业等用途,以及将土地提供给农户使用等。在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用途,以避免土地使用权的滥用和纠纷的发生。同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转也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并管理的土地,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其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在于,所有权是对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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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3: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