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扣税如何算计算? |
释义 |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新税法年终奖计算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器,提供详细的年终奖个税计算过程,支持年终奖税后反推,以及年终奖税后反算,同时还对年终奖收入金额是否进入“盲区”给予提示,避免企业多给,员工却少拿。 年终奖个税金额反算税前年终奖时,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个税金额都能反算出税前年终奖的,年终奖个税金额区间是不是连续的。税后年终奖反推税前年终奖时,有时会得到两个税前年终奖金额值,这两个值结计算后得到的税后年终奖是相等的,只是扣税金额不一样。 ·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公式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平均每月收入),参照下面的个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扣税标准 1、单独计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依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年度汇算。计算公式为: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意:上述公式中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了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