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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渔期新规定2023
释义
    禁渔期新规定具体如下:
    1、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杭州市贵港市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在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加工销售、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
    2、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姚江及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表示自2023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姚江禁渔范围是姚江、最良江、侯青江,主城区禁渔范围是东至城东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梁周线、北至北环线内的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五条
    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赔偿。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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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