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指当合同缺乏生效要件时,撤销权人有权单方面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在行使撤销权前,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撤销权。合同撤销权是指当合同缺乏某些有效要件时,撤销权人可以单方面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在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然有效。而在行使撤销权之后,合同将无效,并且溯及合同成立时开始,从一开始就没有产生任何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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