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传唤是不是抓到就立案 |
释义 |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采取的一种措施。但是,并不代表是立案的。 一、乡派出所下传唤证什么意思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说明已有一定的证据证明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你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派出所依法可以对你进行强制传唤。建议你自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弄清情况。 二、检察院传唤意味着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检察院启动了侦查程序,如果是取保候审的可能案件已移送至检察院。传唤是通知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行为。传唤则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它本身是通知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三、纪检委找老百姓核查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调查的依据主要是调查、举报和公、检、法案卷材料等。双规调查对象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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