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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承诺书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释义
    离婚承诺书一般出现在一方有婚外情、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后,为了挽回婚姻而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认错,保证今后会“痛改前非”,并约定今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双方就离婚,且“财产都归对方所有”“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等。离婚承诺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种情形下写的离婚承诺书,一般不具有约束力:一是承诺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申请,此时承诺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二是承诺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三是承诺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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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