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 |
释义 | 司法鉴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当事人到场,并且应有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鉴定人应独立、客观、公正,并对自己的鉴定意见负责。鉴定机构应指定或选择二名或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对特殊情况应有相应安排。鉴定人需要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在日常生活中,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取决于具体案件的需要。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 司法鉴定应有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需对未成年人身体检查的,其监护人到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委托人或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到场;需现场提取检材,委托人到场;尸检,委托人或死者近亲属或监护人到场。 二,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条款如下: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司法鉴定人员所要具备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现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尤其是涉及到刑事或者民事诉讼对相关的事实存在一定的疑问或者纠纷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否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主要是根据实际的案件的情况进行判定。 结语 司法鉴定是在司法程序中经常遇到的重要环节,对于涉及疑问或纠纷的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明确了司法鉴定人的职责和要求。其中规定了司法鉴定应有两名鉴定人进行,对于妇科检查应由女性鉴定人进行,对未成年人身体检查需要监护人到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相关人员到场,现场提取检材和尸检也需要相关人员到场见证。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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