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散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
释义 |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 (一)作出解散决定; (二)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四)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法清算的基本流程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通知并公告债权人;3、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偿公司债务;4、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都有哪些 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解散吸收合并; 2、新设合并: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特别提醒: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等原因出现的时候,这时就需要申请对该公司进行注销。那么股份公司如何注销呢?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五、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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