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毕业生租房申请补贴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 《济南市居住证》; (二)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 (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三)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 (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 (四)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等3个规定的通知》 二、资金来源 我市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及城市保洁员的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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