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书兹有XX辖区的居民XX和XX与XX年X月X日同居生活、并生育了未婚第一胎女男孩XX年X月X日的小孩,现小孩母亲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社区证明)。无法领取结婚证,特向贵处申请将小孩的户口落在父亲的户籍上。申请人XXXX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法;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