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已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搬迁问题? |
释义 | 已签订补偿协议起诉有时效,应当自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签订补偿协议后决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被拆迁人进行搬迁。 法律分析 已签订补偿协议起诉有时效,应当自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签订补偿协议后决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被拆迁人进行搬迁。 一、已签订补偿协议起诉有时效吗 已签订补偿协议起诉有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搬迁怎么办 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 三、补偿协议签完后不给补偿怎么办 补偿协议签完后不给补偿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在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已签订补偿协议的起诉有时效,必须在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拒绝搬迁,拆迁人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搬迁。如果补偿协议签订后未获得补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由相关政府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