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使用童工的行为如何处理? |
释义 | 针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下达责令改正的命令,并处以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罚款。如果用人单位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时使用童工,罚款金额将按此标准从重计算。如果情节严重,相关营业执照将被吊销。 法律分析 对于使用童工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下达责令改正的命令,并处以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罚款。如果用人单位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时使用童工,罚款金额将按此标准从重计算。如果情节严重,相关营业执照将被吊销。 拓展延伸 使用童工的单位如何被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将会被罚款。同时,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处以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金额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对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金额为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对于单位有使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残疾或者生理缺陷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将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因此,使用童工的单位将会面临罚款的处罚。 结语 单位使用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下达责令改正的命令,并处以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罚款。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时使用童工,罚款金额将按此标准从重计算。如果情节严重,相关营业执照将被吊销。因此,使用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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