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转让协议书无效的具体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股份转让协议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外部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2、转让协议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 3、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其他情况。 一、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 公司股份是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的权利份额,股份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呈现的。股份一般不涉及分割问题,但是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股份的,应当对股份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裁判的规则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二、公司是如何进行股权转让的 股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内部转让的,需经双方基于自愿原则,依法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2、外部转让的,需经转让人提前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与受让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三、代理股权转让要提交什么资料 代理股权转让要提交资料如下: 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 2、代理人根据代理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签订协议后履行协议; 4、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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