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的主观方面 |
释义 | 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放火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很多的认定类型,放火罪只是其中的一种类型。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罚,应当根据放火罪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失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放火的范围及是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比如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了恶劣影响来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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