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行不行 |
释义 | 法律允许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纠纷时,会涉及到证据的有效性。 如果一方否认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性,对方应当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对方需要证明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确实是双方的行为,确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异地签合同可以传真吗 在对合同内容都确定了,无修改后。甲方盖章后快递到乙方,乙方盖章留一份后再快递给甲方。顺序可颠倒,如果合同上写明复印件有效的话,就可以一方盖章传真给另一方,随后另一方再传真过来。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异地交易乃至异国交易的买卖,因此很多朋友往往会提出用传真签订合同,来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虽然利用传真订立合同是我国《民法典》所允许的,但是由于传真订立合同隐患较多,在此,提醒谨慎使用传真订立合同。 二、传真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4、另外,双方应当及时对账,确定每个月、季度、半年、一年的交易金额,欠款金额等,防止出现账目混乱,对方赖账的情况。 三、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不一致怎么判决 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不一致视具体情况判决。但如果在举不出证的情况下,会以书面协议为准。口头合同没有书面的凭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举证困难,难以分清是非,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即时交易中可以采用口头合同。如果是长期的业务合作,也可以通过电话订立合同,但是后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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