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办理步骤及材料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委托事项: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注意事项 在工作学习当中如果有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公安部门依法办理,加盖公章这样才是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 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派出所证明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开具流程是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填写相关内容、报片民警的签字盖章,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