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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毒品犯罪刑罚执行中的再教育措施是否具有实效?
释义
    法律分析:再教育措施是毒品犯罪刑罚执行中的一种形式。然而,其具体实效性则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犯罪人的反思认识程度、社会环境变化和监管力度等等。因此并不能简单地断言再教育措施是否具有实效。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的人员,可以判处罚金、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同时也可能接受再教育。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教育改造,有利于改造和教育被告人,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吸毒成瘾的人员,应当给予戒毒治疗,同时也可能接受再教育。
    综上所述,再教育措施作为毒品犯罪刑罚执行中的一种形式,是否具有实效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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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5 14: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