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应当积极配合法庭审判程序,充分发挥自身的辩护权利。针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被告人可以提出异议,如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方面进行质疑,并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材料,最终争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被告人有权自行或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由审判机关负责审查。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并可以要求进行举证或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对于犯罪事实和证据有争议的,应当以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为准”。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应当认真阅读案卷材料,积极配合辩护律师,充分利用法庭审判程序,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人应当尊重法庭审判程序,遵守法律法规,配合审判机关的调查工作,以便更好地争取自身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