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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实习生我跟公司签了第三方协议我不想干了能直接走人吗?
释义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想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则为三日。同时,劳动者还可以根据一系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做了不可以直接走。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走人,且走人时需要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才可以走。如果在试用期的,则需要提前三日通知才可以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实习生提前解除第三方协议的法律后果
    实习生提前解除第三方协议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实习生擅自解除协议,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导致法律责任的产生。具体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解约而遭受的损失、违约金的支付等。然而,具体的后果还需根据实习协议的具体条款、适用的法律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实习生在解除协议前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双方的协商一致,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同时,根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未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实习生提前解除第三方协议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具体后果需根据实习协议、适用法律和双方情况确定。建议实习生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协商一致,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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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6: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