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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释义
    这篇文章介绍了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以及劳动仲裁的管辖和申请程序。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和相关材料。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开庭审理和调解,并做出裁决。
    法律分析
    一、没有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没有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下列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劳动仲裁怎么管辖
    劳动仲裁的管辖为: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签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是: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没有签合同的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据。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签劳动合同后,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和相关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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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