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级后单位单方面办理了病退,根本没有发放伤残津贴,怎样维权? |
释义 | 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比例确定伤残津贴,并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若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人工资根据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确定,高于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法律分析 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故可以看出: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并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拓展延伸 工伤二级后单位单方面办理了病退,未发放伤残津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工伤二级后单位单方面办理了病退,未发放伤残津贴,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您的工伤情况和伤残津贴的应发性。其次,与单位进行沟通,书面表达您的诉求,并要求单位补发伤残津贴。如果单位拒绝或无回应,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仲裁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支持和指导。维权过程可能会耗费时间和精力,但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合理维权,保护自身权益。收集证据,与单位沟通并书面表达诉求,要求补发伤残津贴。如单位不予回应,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仲裁未果,可考虑向法院起诉。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支持和指导。维权过程或许耗费时间和精力,但坚持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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