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工伤老板要怎么负责 |
释义 | 在工作中,如果意外导致受伤,是可以通过伤残认定来索要企业单位的赔偿的。赔偿主要分为工伤保险赔偿以及企业单位的赔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意外工伤赔偿标: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有哪些情形会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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