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警察在无威胁的情况下,是不能滥用警械的,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当事人可以向更上级的两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