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房产是否合法 |
释义 | 代持房产本身不违法。 房产代持协议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书,对协议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不违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 但对于房产的代持协议比较特殊的一点是协议约定的标的物种类是一种不动产,即房产,要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协议有效,但未过户,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仍在代持人名下,所有权属于代持人,如果后期发生产权转移的纠纷,例如将来代持人不愿过户房产,则只能依据房产代持协议书主张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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