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签名需要本人在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买房子需要本人到场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当进行分类讨论。原则上买房子是需要其本人到现场进行签字的。但是由于本人到现场进行签字确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委托授权人进行签字,但是委托书需要进行委托公证。但是,根据合同约定是有开发商代办房产证这种情况的,此时只需要购房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即可。但是,如果是开发商协助进行办理的这种情况下,此时购房人需要将材料提供给相关部门,开发商配合购房人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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