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 (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 (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 (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的权利; (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 (5)要求受托人为其过错赔偿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解除委托合同的权利。 一、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如下: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二、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承担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