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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
释义
    

法律主观: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在1986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58.382 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月1日起实施)。4.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4.2重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105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6000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4.3 死亡 指损失工作日为6000工作日以上(含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事故分类分为: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六类。 危险、危害因素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化学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或窒息、其他伤害。 UDC 658.382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由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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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