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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咨询
释义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法律咨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咨询 实不相瞒,我是从警不到一年的人民警察,现在有个机会可以调到省厅成立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的专案总队,但是关于这方面知识自己实在很欠缺,希望律哪位师有时间给予辅导(电话回拨将不胜感激),主要是如何界定假药、劣质药以及处罚的标准,望尽详尽,弟弟先表感谢,期盼回复。 律师回答: 与卫生局联合执法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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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