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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曾用名申请书怎么写
释义
    

法律主观:
    


    1.题目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书要写上合适的称谓,后面具体写明哪个公安局或者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等。 4.写明迁户口原因,如为了小孩的生活,读书方便或者因为工作需要已在其他地方买房。 5.写明迁到地址,具体想把谁的户口从哪里迁到哪里。 6.写上申请人的姓名、申请日期。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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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