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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产假的天数是多少?
释义
    教师孕假期及哺乳期工资计算规定。孕假期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长度,流产、难产、多胞胎等情况有相应增加。哺乳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在每班工时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时间根据婴儿情况增加。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更年期综合症者可享受公假。寒暑假期间的产假可顺延,合同期未满不能因怀孕、生育、哺乳解除合同。男方可享受护理假5-7天。
    法律分析
    教师孕假期一般98。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哺乳期工资计算如下: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结语
    合理的产假和哺乳期政策对于教师的福利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教师的产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流产、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等。而在哺乳期间,教师的工资待遇也有明确规定,保障了其基本工资的80%发放。此外,对于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教师,还应给予合理的哺乳时间。对于身体较弱的婴儿和更年期综合症患者,也有相应的政策保障。此外,教师的产假和寒暑假可以顺延,而合同期未满的女职工也不得因怀孕、生育或哺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晚婚晚育的夫妻,男方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教师的权益,提升其工作和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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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