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和质押都是以财产作为担保,但其法律效力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保管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质物以优先受偿。因此,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而质权先于抵押权受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抵押权优先受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抵押权抵押的财产按照其抵押顺序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当财产权属于质权人或者借款合同中明示借款人有质权时,质权优先受偿。” |